一、制定此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
為了更好的做好2019至2020年度供熱管理工作,切實維護供用熱雙方合法權益,根據《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至2020年度城市供熱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,進一步規范供熱市場,及時解決居民投訴和供熱中重、難點問題。
二、制定此文的依據
依據《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》和《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》,根據《關于切實做好2019至2020年度全市供熱工作的通知》(哈建發〔2019〕28號)要求,確保居民溫暖過冬,規范相應行為,明確各方主體責任。
二、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及采取的主要措施
各鄉鎮要在市供熱主管部門的指導下,全面做好轄區內各項供熱監管工作,要做好居民室溫現場檢測工作,接待居民投訴,加大供熱問題督辦力度,做好轄區內供熱企業供熱質量信用評價,明確監管范圍,確定專人監管,以小區為單位,聘請素質高、責任心強、公平公正的居民擔任義務監督員,共同做好供熱監督工作。